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員工的保密意識,提升保密能力和水平。3月7日晚,城發集團組織保密工作培訓,邀請南康區委保密委員會專職副主任明邦國進行授課輔導。集團黨委副書記袁昌云主持,黨委委員、紀委書記、監事會主席劉康明及公司干部職工80多人參加培訓會。
明邦國對新《保密法》作了專題宣講,向大家詳細講解保密基本知識,介紹保密工作形勢,開展案例警示教育,就日常工作中保密常見問題進行了交流。參培干部職工從中深受教育和啟發,進一步認識到保密工作與日常工作息息相關,保密工作無小事,是日常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。培訓結束后,還現場組織開展了保密知識測試。參培干部職工紛紛表示,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強化保密意識,不斷加強保密知識學習,堅持按章辦事,在工作中不折不扣地執行各項保密制度,尤其在處理涉密載體上要嚴格遵照相關規定要求,落實好責任,履行好職責,抓好工作落實。
眾所周知,保守國家秘密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,保守國家秘密已經引起了廣大干部群眾的高度重視,但相較之下,工作秘密的保守卻未能引起足夠的重視。當下,一些工作秘密和內部敏感信息,常常出現在微信、抖音等社交和自媒體平臺,給保密管理帶來巨大的挑戰。加強保密教育,提高保密意識,筑牢保密防線刻不容緩,下面我們一起學習“工作秘密”有關知識。
《工作秘密管理暫行辦法》第三條規定:工作秘密是指機關、單位在履行職能過程中產生或者獲取的,不屬于國家秘密,但泄露后會妨礙機關、單位履行職能或者對國家安全、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響的內部敏感事項。
屬于工作秘密的事項
文件類:包括不宜公開的通知、決定、紀要、請示、報告、函件等。
專項業務類:包括尚在醞釀中的人事調整方案、專項行動方案等。 信息類:包括不宜公開的領導講話、內部信息等。 內部管理類:包括特殊崗位職責、紀律、獎懲等規定。 政務類:包括工作預案、公務接待方案等。
工作秘密與國家秘密的區別
利益主體不同:工作秘密直接關系的利益主體是有關機關、單位;國家秘密直接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。
確定方式不同:工作秘密主要由各級機關、單位自行確定;國家秘密的確定必須依照法定程序進行,嚴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規的規定。 秘密標志不同:工作秘密沒有法定的專屬標志,一般以“內部文件”“內部事項”“內部資料”等作標志;國家秘密則有專屬密級標志。 管理方式不同:工作秘密的管理方式、方法和措施,沒有統一的制度規范;國家秘密管理的基本制度由國家保密法律法規作出明確規定。 法律責任不同:泄露工作秘密的法律責任形式是行政責任;而泄露國家秘密,不僅要承擔相應行政責任,情節嚴重的,還要承擔刑事責任。
保 密 提 醒
工作收尾有條不紊。清點封存涉密載體,養成清桌鎖柜的好習慣,做好涉密文件資料、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等的存放、保管、清退等工作。 保密檢查必不可少。不定期組織開展保密檢查,確保涉密場所的報警系統、視頻監控系統、門禁系統等可靠運行,以防涉密載體丟失被盜。 走親訪友言行謹慎。參加聚會不得向親友、同學等談論國家秘密、工作秘密及內部敏感信息;不得向親友、同學等提供涉密文件資料。 假期出游提高意識。外出游玩要提高反間防諜意識,注意防范境外情報機構或人員的刺探、滲透、勾連、策反等;切勿拍攝軍事禁區、政府機構、科研機構等敏感區域照片。 節日加班嚴守規定。不得攜帶涉密文件資料、涉密筆記本電腦、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回家;不得使用私人電腦處理涉密事項;不得通過互聯網、社交平臺傳輸國家秘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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